本站消息:为进一步激发基层新闻、信息员工作积极性,鼓励镇机关各办公室、部门和各社区、村(居)、单位从事文字工作的“笔杆子”多动笔头、多“爬格子”、多写稿子,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报道桃花岛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典型事迹、优秀人物及所取得的成就,不断提高桃花岛对外知名度和美誉度,全面开创桃花新闻、信息宣传报道工作新局面,近日,桃花镇调整出台了新闻、信息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凡镇委报道组成员和各社区、村(居)、单位信息员,从正面角度宣传报道桃花镇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的新闻稿件、图片报道、电视新闻、调研文章、信息动态,都在奖励之列。调整后的奖励办法,增加了获奖调研论文按档奖励和无稿酬网络新闻奖励这两项内容,调高了无稿酬信息(简讯)奖励标准。稿酬奖励每年结算一次,凡符合条件者,可持发表稿件和稿酬汇款单复印件,到镇委报道组登记申领稿酬奖。
另外,桃花镇还制订了新闻、信息工作考核和评比办法,给镇机关各办公室、部门和各社区、村(居)、单位核定新闻、信息报送指标,并建立全镇新闻、信息录用情况通报制度,每月公布一次。新闻、信息录用指标与单位和个人的年终考核实行挂钩,对被评为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给予表彰或奖励。